儿时的野炊:抓鱼、摘果、煮玉米、掏蜂卵......
儿时的野炊(散文)
上世纪六十年代中后期,国家在自建国以来遭受最严重的三年自然灾害后,日子相对好转,但还是穷。
少年不知苦难事,在那按月分粮,凭工分捞粮的大集体时代,大人们整天唉声叹气,尤其是人多劳力少的“家大口渴”户更为口粮蹬不住月日夜愁肠。而生性顽愚的孩童们或饥或饱不知疲倦的疯撒野闹着。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在我们小生产队里和我有五六个年龄不差上下的小伙伴,比我们大的撵不上,小的睢不起,我们自成一体,下河捉鱼摸虾,上山采果摘豆,捉迷藏,滚铁环,追逐嬉戏,今天指姑骂娘,打得鼻青脸肿,翌日又和好如初,大人们骂我们是狗脸。而在一起最惬意的事是“做饭饭”(武当山方言)就是现今的外出野炊。但亦有本质的区别,我们那是做饭所需的食物是偷的,且种类简单。
小伙伴们长期相处,自然产生了“娃子头”,头比我大两岁,他之所以“出类拔萃”,首先身材高大超过了实际年龄,嗓门大,胆量大,更显关健的是他比任何一位都说得出,做得到,动辄呵斥,甚至修理,我们情愿不情愿的“腑首称臣”,言听计从。
吃不饱的小伙伴们不满足于抓鱼摘果,慢慢开始背着大人出去做饭饭。星期天,节假日,乃至那时可上不可上的上课时间,利用割草拾柴的机会,在头的安排下,怀揣腰别,先后来到约定点,支锅的,捡柴的各司其职。那时物质匮缺,所谓的锅,是头不知从收购站还是其它什么地方掏得的啥机器上钵子般大的锅状的零件,锈迹斑斑,他用糙石把锅放入水中磨去表锈。人多锅小饭少,主要是煮玉米、豆粒、米饭之类的干粮,也没敢从家里拿碗,分饭时,都伸出手巴掌,巴掌里放块洗了的铁片或薄石板,头按等量把多半夹生带胡的饭分完后,几乎不差几分钟,众属下一阵狼吞虎咽,风卷残云之后,眼巴巴的望着锅里那层黑黄间夹的锅巴,那锅巴是头的特权享受,这早已是他自立规矩,不容觊觎,他不仅是头,锅还是他的。为作饭饭,我们没少挨父母的训斥,打骂,严重时,我们偷队上的瓜薯玉米,被干部抓住,社员会上点名批判,站台亮相,还曾脖子挂玉米,游村,丢人现眼,洋相百出,回到家里,大人们咋管教,不言而喻。
一个残冬的下午,天干冷干冷的,生产队分了香油、猪肉等,在那时这可都是奢侈品。我们来到房后的一山沟里,头在锅里和面,今天是油炸粉条,坨面(方言即面疙瘩)生着火烧开油,丢几面坨,囿于面没发酵,是死面,加之火势差,面坨久沉锅底,头急不可待,拿起干树枝做的筷子探入锅底夹面疙瘩,被油香味撩得再也馋不过的众魔下纷纷效仿,一时间,几只脏兮兮的手爪子,几个灰头土脸的小脑袋,在烟熏火燎的小油锅上挤来碰去,忽然,“哧啦”一声,不知谁的口水掉入沸油锅里,霎时,沸油似惊涛骇浪的翻滚着,油花飞溅,吓得大伙赶紧往身后滚开,幸亏锅小油少,躲得及时,没有人烫伤。
印象里吃得最好的是蜂卵。我们叫蜂仁,当今的营养学称,蜂卵含蛋白质高,富有营养。那时人们哪知啥蛋白质,只要能充饥,什么能吃吃什么。蜂卵炒熟后,其色香味俱佳,但得付出代价,为掏蜂卵,身上被蜇得凸凹红肿,乡下有多种野蜂,其中一种叫土迷子的野蜂,个头小,毒性弱,且窝蜂数量多,巢大如盆、桶。大多在地下,土窝、石洞筑巢,夏季产卵,易于采收。一个细雨丝丝的上午,乘野蜂飞翔力差,众伙伴合力挖出事先探好的一土迷子蜂巢,乖乖,竟取出一土钵子白花鲜嫩的蜂卵,就在房后边的一山渠里,一伙伴从家里拿来一个小铁锅,好不容易生着火,刚烧了一会,有小伙伴捡柴回来惊叫道:“搞不得了,大人们放工了。”众人走前一段,阴霾雾濛中,影约可见阡陌间大人肩扛农具成长串往村居走去,(阴雨天及没有钟表不知时间),这下可着急了,因都有给猪割草,挖野菜的任务,尤其是拿锅的伙伴被父母发觉,那可麻烦了。头果断下令,“不炒了,快搞点拿走。”尔后胡乱分了,众伙伴边撒边不约而同的拿起几个热烫的蜂卵往嘴里塞,烫得唏里哈达,没炒熟,蜂卵嚼碎后如稠奶状般的白色液浆顺着嘴角往外淌,那半生不熟的蜂卵的味,回味起来,仍令人作呕。
在懵懂冥顽中,我们走过了少年时代。
光阴荏苒,三四十年过去了,昔日的小伙伴,都已过知天命之年,儿孙绕膝,每当聚到一起,津津乐道总是儿时趣事,而做饭饭更是百说不厌,百听不烦,那个贫困年代我们天真漫烂的童年往事亦值得一生回味。而今国家强盛,经济发达,对于生活在天堂般的少年,说起这些不啻于天方夜谈,无不使人珍惜这幸福年华。
简评:绿肥红瘦
简评:一个饥饿的童年,留在记忆深处的美好回忆。读来,联想起《社戏》里鲁迅和小伙伴们偷煮阿发家的蚕豆情景。有趣。引申出:一定要好好珍惜今天的好日子。
作者:薛明国
编辑: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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