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不凋谢的玫瑰(上)
#「闪光时刻」主题征文 二期#
他问我:“在你的生命中有没有出现过两个人,一个温柔了岁月,一个惊艳了时光?”
我沉思良久,轻轻地摇了摇头。
“你看,月色正好,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
“好啊,我洗耳恭听。”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我的睡眠一直不好,晚上常常失眠。在为数不多的可怜的睡眠中,噩梦又占据了我大多数时间。
路漫漫,夜茫茫,我看到一个白衣白裙的女子,我拼命地想要拉住她的手,她却消散了,消散了,只剩下冷的夜,长的街,凄清寂寥。
忽然,远远近近的街灯都亮了,我看到她面带微笑,一步步地向我走来。我伸出手去,她却不见了。
隔壁房间的婴儿床上,躺着一个熟睡的婴儿,他是我的儿子,长得酷似小时候的我。
月光如水一般温柔地照着他的脸,他在梦中露出
保姆常常抱怨这个孩子不好带,深更半夜哭闹不休,最近这段时间好像是乖多了,晚上能安睡,睡梦中还露出甜甜的笑。这个可怜的孩子,一出生便失去了母亲。
我至今不能忘记故乡,那是个贫困山区,父母亲似乎永远愁容满面。岁月的风霜在他们脸上刻下了深深的痕迹。
我的父母亲,艰难地拉扯着五个孩子,饥饿是我对这个世界最初的记忆。田野的风儿狂乱地吹得瘦小的我东倒西歪。我要找点吃的,哪怕是找一个红薯、一个胡萝卜。母亲在地里挖红薯,她拿着耙子一挖,挖出深红色的藤,藤上是一个又一个挤得密密麻麻的大大小小的红薯,就像一个家庭,像我们一家人。我禁不住呵呵呵地笑起来,扯下一个大红薯,也顾不得脏,擦去泥土就啃了起来。母亲笑了,笑得很苦涩。父亲在我记忆中总是病病歪歪,家里充满了中药味,他得了痛风糖尿病,干不了重活,后来,甚至卧床不起。
母亲要维持一大家人的生活,真是不易。她完全丧失了作为女性应有的温柔,生活的压力使她变得像男人一样粗犷,到了家里看见一大堆孩子就总是大声斥责,艰难的生活扭曲了她的性格。母亲把她的希望寄托在她的长子——我的身上,她把我当成了成年人,当成可以商量 事情,帮她做事的大人。
上世纪七十年代中期,我家三个妹妹,一个弟弟,贫困,饥饿,这就是我童年的记忆。
砍柴是我必须要做的事情。要到很远的山里去砍柴,然后挑回来。我从六七岁起就干这活,虽然我常常吃不饱,但成绩总是名列前茅。十三岁那年,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我家没有壮劳力,母亲狠狠心把正在念初二的我叫回来,她流着泪,哭着说:“俗话说得好,穷莫当老大,富莫当幺儿。谁叫你是穷人家的长子呢?我不指望你还指望谁呢?”我还有什么话好说,把眼泪咽回去。
如果把一切归结为命运的话,人就不会那么苦恼,我只能这么想,这就是命。在夜里,我常常从梦中哭醒,因为我再也不能去上学,不能圆自己的大学梦,我感到绝望,感到痛苦,像有很多只虫子在噬咬着我的心。
乡村的夜晚是宁静的,宁静得叫人浮想联翩。夜空的星星密密麻麻的,像一颗颗钻石般闪闪发光。只有在夜晚,乡村才这样的温情脉脉,显得如诗如画。
母亲房里的灯还亮着,她还在油灯下纳鞋底,家里这么多人的鞋子,都是她在做。父亲仍在咳嗽,我,还在看星星。那是一个多么神秘莫测的浩瀚宇宙啊。在宇宙中,人只不过是一粒微尘,人的生命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人这一生的命运谁又能预料呢? “一生不出门,是个福人”,家乡有这样一句老话,不到万不得已,人们是不会离开家乡的。
那个金色的收获的季节,让十六岁的我刻骨铭心。它仍时时浮现在我脑海里,清晰如昨。
七月中下旬,抢收抢种,要抢天气,要看老天爷的脸色。我家虽是丘陵地带,有地也有田,收割早稻已让人累得直不起腰,母亲在田里捆谷垛子,三个妹妹抱割好的稻谷,然后捆成一捆的谷垛,我用重担挑起它们,把它们挑到稻场上去,稻场上已有一个又一个金黄色的稻谷垛。我挑着沉甸甸的草头,稚嫩的肩膀被担子压破了皮,和衣服粘在一起。我深一脚浅一脚地挑着这与我年龄不相称的草头,生怕一不小心会摔倒,更怕我会坚持不住叫人笑话。窄窄的田埂看起来是那么漫无边际。我只能咬紧牙关,独自承受着,心里暗自对自己说:“再坚持一会儿,再坚持一会儿。”挑起一趟又一趟,风中飘来稻草的清香。一抹残阳如血,倦鸟已经归巢,我还在挑着。天渐渐黑下来,我听到妹妹喊我的声音,听到牛儿边哼叫着回家的声音,大人小孩说话的声音。一轮满月出现在夜空中,它是红色的。似乎是骄阳烤红的。
挑完最后一担,我挣扎着走在回家的路上,眼一黑,嘴里喷出一口腥甜的东西,是血。我踉踉跄跄地往家走,全身软绵绵的,肩膀上火辣辣地痛。回到家,我一头栽倒在了床上。母亲赶紧心疼地为我清洗伤口,上药。一边破口大骂父亲,父亲畏缩在灯影里,面无表情,不作一声,我知道他心底的痛苦与内疚。
为了给父亲治病,家里经常借钱,还要赊欠买农药化肥的钱,这让要强的母亲愁白了头。大妹妹小学毕业就没有再读书了,尽管她也一样成绩优秀。那时候,农村还有订娃娃亲的陋习,大妹妹是早就订了娃娃亲的,但她不喜欢那个人,她也经常愁容满面。母亲又有什么办法呢?她只能怨自己命不好。她的人生就这样凄凉,她和父亲当年也是订的娃娃亲,她在嫁过来前只见过父亲两次,那时候父亲还没有得病,但她对父亲印象极不好,但是又有什么办法呢?她娘家欠了父亲家很多钱。
十八岁的大妹妹离家出走了,说是去深圳打工了,叫家里人不要担心她。十九岁的我,也要告别家乡走向军营。我的母亲想给我找一条出路,托关系才让我当上兵的。母亲说,女儿们大了,可以帮她了。
三年的军旅生涯磨练了我的意志。我从一个纯朴的农村娃儿成为一个合格的士兵。三年时间,部队把我培养成了一名汽车兵。
退伍后,我托人在县城找到了工作,成了一名司机,如果不是那件事,也许这一辈子我将按部就班地在家乡的小县城里平平淡淡地过完这一生了。
那是一个冬夜,我被一个同事拉去帮忙 ,他为了表达感谢,特意请我吃饭,喝了一点酒,还陪他们打麻将,打到很晚,结果出了车祸。我撞死了一个无家可归的要饭的老人,在那个寒冷的冬夜。他蜷缩在街角睡觉,被醉意朦胧的我给撞倒了,当时我晕乎乎的,并不知道自己撞了人,因为交通 事故,我坐了牢,巨大的人生落差让我痛苦。
出狱之后,我再也无脸在家乡待下去了,只身去了深圳。我再也不想摸方向盘,只想找个其他的工作,你知道,退伍军人通常的工作就是当保安,我在一个工厂做保安,那天厂里放假,我一个人出去准备好好地逛一下的,忽然看到一个穿着时髦浅紫色套裙的姑娘昏倒了,我赶紧跑过去 ,拨开围观的人群,我看到她脸色煞白,口唇青紫,急忙用我在部队学到的急救知识给她做人工呼吸,一边请路人帮忙打120报警,救护车呼啸着把她送到了医院。
医生对她进行了抢救,我才知道她是心脏病发作,我急忙拿出她的手机,希望能找到联系她家人的方法,我终于联系到了她的家人,在弥漫着来苏水味道的医院病房里面,她醒过来了,她长着一张圆脸,眼睛细长,鼻梁不高,嘴巴很大,皮肤苍白,手背上青筋都露出很高,她长得不算漂亮,但是很文静,是典型的广东女孩的长相。不一会儿,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陪着一个六十来岁的老者来了,那个老者矮矮的,身量不高,目光炯炯有神,他们盯着我看了好几秒钟,伸出手来和我握了握,我看到他左手中指上那枚硕大的戒指,看样子他是个有钱人,果然,我听到那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轻轻地叫了他一声董事长,他拿出一张支票来给我,我婉言谢绝了。他给了我一张名片,叫我有时间去找他。
这个姑娘就是妙婵。那位老者是他爸,开电子厂。
这真是天大的好事,我顺利地来到了钟老板的厂里上班,他开的电子厂生意不错,我先从普工做起,由于工作出色,很快被提到了管理的位置。我决定抓住机会让自己扬眉吐气,出人头地。
妙婵是钟老板的独生女儿 ,夫妇俩平时对这个女儿视作掌上明珠。说起女儿来,钟老板总是愁眉不展,长吁短叹。说那是他的一块心病。这个女儿有先天性心脏病,身体虚弱,医生嘱她要静养,但她总是偷偷跑出去,这让钟老板心事重重。
“欧阳,你有空多陪陪阿妙,陪她散散心。你们年轻人比较容易沟通。”
钟妙婵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她的脸上淡淡地涂了胭脂,嘴唇也涂了明艳的唇彩。整个人显得很精神。她喜欢问我一些奇怪的问题,她故意轻描淡写地说着她的病,其实,身体的不健康肯定在她的心里投下了太大的阴影,不然她脸上为何总有几分忧郁呢?因为长期生病,她只读到高中毕业,她说她很喜欢古典文学,最喜欢读的是《红楼梦》,她也很喜欢读张爱玲的小说。
一个春色宜人的傍晚,我和他们一家人一起去踏青。钟老板忽然把我叫到一边,问我有没有女朋友,我说没有,他沉吟了片刻,对我说,看得出,阿婵很钟意你。
“我也知道,这要看你的想法,毕竟,她有病。”他说道。
我该怎么办呢?我对她更多的只是好感,我自问,我并不爱她。但她对我的爱却与日俱增。我看得出来:如果我和她结婚,对我的前途会有帮助的,况且,她是一个好姑娘。她像一个童话故事中的女孩,她单纯、敏感、脆弱,她也有爱和被爱的权利啊。我决定娶她,是权衡利 弊作出的决定。
她的身体一直不是很好,结婚几年来一直没有孩子。我是无所谓的,她对此却耿耿于怀。我和她一直过着平静的生活,这样也挺好的。我知道,人们把不要孩子的夫妻称为丁克,丁克也挺好的。她每天都会做好可口的饭菜或是煲她最拿手的老火靓汤给我喝。虽然家里有保姆,但她还是喜欢自己亲自动手下厨,像所有温柔贤惠的妻子一样。她屡次提议把我母亲接来一起住,但母亲不肯来,说住不惯城市,在乡下住着舒坦。言谈中,她也时常问起为什么我们不要孩子,我只是说现在太忙了,以后再要吧,我知道,她很急着抱孙子呢。
文/蓝色雨滴35
图/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