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景林:大自然的审判
大自然的审判
兰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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庾子鼠年正月,
本该万家团圆。
却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来客名字很潮,
实际是阎王爷派来的判官。
原告是蝙蝠,
被告是人类,
公诉人是大自然。
因为原告语言障碍,
请了两个辩护律师,
男的叫钟南山,
女的叫李兰娟。
被告人没请律师,
自作孽,辩何颜?
犯罪的证据在那儿摆着呢,
——华南海鲜。
剜也剜不掉,
铁证如山!
海鲜市场却卖野味儿,
宛若原本古老圣洁的小姐之名,
如今已由妓女代替,
被媾和、龌龊污染!
人类就是这样欺世盗名,
何惧庞大的工商、税务、城管?
证人证言也不用搜集,
一个个戛然而止的生命,
目前已经过千!
自古善恶到头终有报,
今天必须公诉、审判!
受审人十四亿,
旁听席九百六十万。
异域国民是陪审,
审判大厅在武汉。
判决结果最公正,
就看人类对大自然有多少亏欠!
新冠就是瘟人,
结果就是生灵涂炭。
人类骄纵曾几何,
今朝一起清算。
总得有个说法,
总要有个因缘。
一向满嘴仁义道德的人类,
实际常常在得罪老天!
为了一点GDP,
不惜把断子绝孙的化学毒品,
向母亲河里倒灌。
为了证明自己身价,
竹鼠、穿山甲、蝙蝠都可以下咽。
老天无语,
人自幡然。
由于我们无度,
由于我们嘴馋。
不断攻击动物,
甚至吃了他们的肉,
炒了他们的肝。
由于人的自以为是,
激怒了新冠。
在一段本来应该是欢娱的日子,
把十四亿人拘留了十四天。
什么事情都不能做,
平均每人白活了半个多月的时间。
不是不教而殊,
老祖宗早有箴言:
万物有灵,不可贸然,
人有人路,狗有狗道,
大路通天,各走各边。
人与自然,本应秋毫无犯。
而我们“不听老人言”,
结果“吃亏在眼前”。
在不到十几年里,
被野生动物坑了两遍,
一次是果子狸,
苦果是非典。
一次是蝙蝠,
苦果是新冠。
殊不知,老祖宗早就告诉过我们,
把住“病从口入”关。
一些动物不但不能吃,
还应像神明一样供奉,
譬如猫、蝙蝠、黄大仙!
现在你吃了,
那你就得付出代价,
就得接受公诉和审判!
这就叫公平,
不尊重自然需付出代价,
也是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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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13哈尔滨
授权作者简介:兰景林,57岁,生于辽宁省昌图县。1980年入伍,1992年复员分配至佳木斯市政法委工作。1998调至黑龙江省公安厅。现任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黑龙江省公安厅人民警察训练中心)党委副书记、院长。系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电影家协会会员、黑龙江省作家协会主席团成员。已在《人民日报》、《解放军报》、《解放军文艺》、《啄木鸟》、《北方文学》等报刊杂志发表小说、散文、报告文学、广播剧等文艺作品300余万字,先后5次获全国级文学作品奖,12次获省以上文学创作奖。主要作品有长篇小说《最后一枪》、《负荷》、《探长》、《真凶》、《追凶》、《元凶》6部,分别由作家出版社、花城出版社、时代文艺出版社、北方文艺出版社等出版发行。其中尤以《真凶》反响强大,曾荣登全国优秀畅销书排行榜第六名。长篇小说《探长》获公安部“金盾文化工程”二等奖。报告文学《龙之剑》被选进全国公安大学教课书。2008年创作电影《千钧一发》,荣获第11届上海国际电影节评委会大奖和此第九届华语电影传媒大奖。该奖目前为全国公安影视创作最高奖。其中男主角马国伟荣膺最佳男演员奖。2010年,该片又荣获第六届黑龙江省文艺创作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