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开我。”
“我说了,我有银子。银子在我的骏马身上,它跑了。”
“你们放了我,我找到我的马,付你们双倍的银子。”
“你的马带着银子跑了?怎么?你的马是妖精变的?卷款逃跑了?”
“骗谁呢!”
“我看你平白长了这么大的个头,吃白食就算了,脑瓜也不好使,在这里满口胡言乱语,信口雌黄。”
“真是可恶!走,跟我们一起去见官!”
金阳镇的吉祥酒楼门口闹哄哄地聚集了一群人。
两个伙计拧着一个青衣少年,吵吵嚷嚷着要报官。
少年莫约十九岁上下,长得眉眼浓黑,双目清澄,一身遮掩不住的意气风发。
整个人如夏季的青竹,俊爽又干净。
只是这会被两个伙计拧着胳膊,略显狼狈。
三个人一路推搡拉扯着往县衙方向走去,两边围观之人指指点点。
林筠曦恨不得把头埋到土里去。
真是奇耻大辱。
他堂堂山海楼的小少主,居然被人当成吃白食的,还要被拧去报官。
这事传出去,以后没脸在江湖混了。
山海楼可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三大门派之一。
太窝囊了!
更气的是,他出门前信誓旦旦地朝着父兄发誓,出门闯荡,绝不会借用山海楼的任何势力,更不会找山海楼要一个铜板。
这会儿,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小镇上,孤立无援。
“我把我腰间的软剑抵押给你们。”
“我看城门有带赏金的通缉令,你们先放了我,给我一天的时间,我去抓通缉犯换赏银,然后过来把钱付了,再把剑赎走。”
“你想什么呢?你那剑像纸一样薄,一看就是个没用的玩意。放了你,你跑了,去哪里找你去!”
林筠曦见两个小伙计软硬不吃,欲哭无泪。
思来想去,对着其中一个小伙计低声道:
“别送我去衙门,我认识平安侯。”
“你想办法帮我飞鸽传书给京都的平安侯,我保证,平安侯收到信,立马安排人给我送银子。”
“事后,我额外给你一百两银子当赏钱。”
小伙计如看傻子一般看着林筠曦,扬高了声音,对着周围人道:
“大家伙都来看看……这位公子长得人模人样,却是个十足十的骗子。”
“吃饭没钱付,口口声声说只要他写封信,平安侯就派人给他送钱。”
“还大言不惭地说,事后赏我一百两银子。”
这话让周围的人哄然大笑起来。
平安侯是谁?是大丰国最厉害的侯爷。
大丰北面连接北荣国; 南边连接南疆国;东边是东海;西边是高耸入云的山脉,是一个天然屏障。
平安侯乌沐原本驻守滇州,负责守卫大丰国的南大门,主要是防止南疆作乱。
去年,大食族侵袭大丰国和北荣国的交界处。
两国打了上百年的仗,向来不和。
在面对大食族的入侵,平安侯代表大丰出使北荣,和北荣皇帝约定:暂时放下干戈,联手对抗外敌。
东瀛的倭寇见两国忙着对抗大食族,趁机在东海岸边滋扰生事。
平安侯独身前往东海,说动了海上最大的倭寇狄布,让他对付东瀛倭寇,守住了两国的东海岸,让两国能够专心对抗大食族。
北荣皇帝为表感谢,赠送给平安侯一匹极通人性的顶级骏马。
而后,平安侯又带兵北上对抗大食族。
两国和大食族的这一仗打得极为艰难,大食族人带了很多装着火药的可怕武器,大丰和北荣皆损失惨重。
伏尸百万,血流成河。
最后,靠着平安侯设计出来的凤火炮和燧发火铳,这才打的大食族狼狈而逃。
北荣和大丰总算再次恢复了太平。
北荣皇帝事后赞叹:有平安侯,是大丰之幸。
上个月,平安侯凯旋回京的时候,京都百姓夹道欢迎,元贞皇帝率百官亲自到城门迎接。
现在,平安侯正在京都接受皇帝的嘉奖。
平安侯是大丰百姓心中不可玷污的神。
林筠曦一个吃白食的人,居然敢说自己认识平安侯,这简直是对平安侯的亵渎。
“小公子,看你年纪轻轻,怎么这么敢吹牛?”
“既然认识平安侯,你倒是说说,你什么来头?”
“平安侯向来廉洁奉公,可没你这种吃白食的朋友。”
有人高声讥讽道:“你不如说平安侯是你大哥,看看这两位小伙计会不会放了你?”
林筠曦又气又恼。
他真想说,平安侯乌沐的确是我大哥,是我的结拜大哥!
带着我的包裹跑掉的那匹马叫绝地,就是北荣皇帝送给平安侯,平安侯又送给我的骏马!
若不是绝地太通人性,也不会因为我说了它几句就跑了。
可是,这群人认定了他是吃白食的骗子。
他若是敢这么说,这群人定然觉得他玷污了平安侯的名声,每人一口唾沫,能把他淹死。
他只好继续做伏小状,放软语气和两个伙计商量用软剑抵押饭钱的事情。
对面忽然飞奔来一辆马车,拉车的骏马似乎受了惊吓,一路横冲直撞。
街上众人躲闪惊呼。
林筠曦一个用力,挣脱伙计的束缚,飞身上前,几个跃步跳上了马背,狠狠勒住了缰绳。
疯马狂奔嘶鸣了一会,终于停了下来。
街上之人纷纷拍手叫好。
两个伙计愣在了原地。
他们没想到这个吃白食的年轻公子身手如此了得,刚才被拧着居然没反抗。
林筠曦勒住受惊的马,扭头掀开马车帘子,只见里面躺着一个昏迷的妇人,四十岁上下,身材消瘦,面色蜡黄。
他摸了一下妇人的鼻息,还好,只是昏迷,并无大碍。
眼前这一幕让两个伙计面面相觑,纠结着要不要继续拧着林筠曦去报官。
正在这时,远处飞奔来一个书生打扮的白衣少年。
少年飞奔到马车边,跳进马车,见里面的人并无大碍,深深松了一口气。
“在下贺偃,感谢少侠出手相助。”他对着林筠曦诚恳地行了一个礼。
林筠曦这才注意到,白衣少年十八岁上下,身材消瘦,五官清雅,声音如碎冰撞瓷碗一般清脆。
气质冷的如雪山上万年不化的寒冰,说着感谢之词,脸上却毫无波澜。
偏偏如此冷淡之人,长了一双标致的桃花眼,里面如荡漾的春水,波光潋滟。
本应多情的桃花眼配上清冷的气质,像雪后的皎月。
明知道冷,还是让人忍不住想要一窥风华。
现在正是三月,暖风拂面,林筠曦清晰地听到了自己的呼吸声、心跳声、还有耳边的风声。
他的耳尖被吹得有些发烫,整颗心和呼吸全乱了。
好半天才收回神,挠挠头,支支吾吾道:
“那个……先别谢我。能不能先借我点银子,把饭钱付了……回头,我想办法还你。”
说完,看了一眼路边站着的两个伙计。
贺偃随着林筠曦的视线看去,瞬间反应了过来。
二话不说,走过去询问情况后,爽快地把钱付了。
伙计收了钱,笑脸盈盈的离开了。
围观之人见伙计走了,疯马也降服了,没热闹可看了,三三两两地散去了。
人群散尽后,林筠曦觉得即将丢尽的颜面,总算挽回了一点点。
“我叫林筠曦。”
“贺偃,今日幸好有你……不然,小爷我刚才差点丢死人了。”
贺偃暗暗打量了一下林筠曦,穿的是上等的雨丝锦,双眸明澈,气质不凡,不像是穷苦贫困之人。
更不像大奸大恶之人,应该是出门遇到意外,才没银子付账的。
“少侠,这个荷包你先收下,权当是我的一片心意。感谢你今日出手救了我娘亲。”贺偃解下腰间荷包递了过去。
林筠曦垂首看着贺偃手里的荷包。
此番此景,怎么看都有点挟恩要钱的意思。
“不用,我不能要你的荷包。今日多谢你解围,你住哪里,明日我去找你还钱。”
贺偃抬眸看着林筠曦,微微摇头。
“我并非这里人,只是路过此处。少侠不必还钱,也不必介怀。”
“若是少侠觉得过意不去,你救了我娘亲一命,我帮你付了饭钱,算是互不相欠了。”
林筠曦见贺偃说话坦荡直接,不好继续纠缠,爽朗一笑。
“好!听你的。山高水长,有缘再见。”
说完,对着贺偃拱拱手便离开了。
贺偃跳上马车,塞了一颗药丸在马车中的妇人口中,驾着马车匆匆离开了。
※
林筠曦一路朝着城门走去。
路上一直在庆幸,得亏这个镇子偏僻,若是遇到熟人,以后定然没脸见人了。
走到城门口,站在城墙上贴的通缉令下,定住了脚。
【通缉犯玉面狐,身高七尺七三,体形消瘦,现身时必带银色狐狸面具,只劫俊俏公子,受害人常被开膛破肚,面容全毁,弃尸河岸。】
【此人罪大恶极,若能捉到玉面狐者,赏银八百两!】
林筠曦认真看了一下通缉令上的银色狐狸面具,暗暗记在了心里。
能为民除害,还能挣到八百两银子,这活,能干。
※
贺偃驾着马车回到住的客栈,一个右脸带着烧伤疤痕的年轻女子,正绞着手帕,在客栈门口左右张望,面带焦虑。
见到贺偃驾车回来,慌忙迎了上去。
“娘亲没事吧?”
“没事,虚惊一场。”
贺偃将马车停好,把里面的妇人背到房间的床榻上安置好,庄婵见周氏安全无事,只是昏睡,叹息了一声。
“她今日发病的时候,用簪子戳了马屁股,说要去找宴清。”
“都怪我,出去买东西没锁好门。”
贺偃细心为妇人掖好被子,抬眸看向庄婵。
庄婵今年十九,娇艳如海棠,正是女子的好年华。
只是右脸被烧伤的疤痕覆盖了,泛红的皮肉错综蜿蜒,有些狰狞。
贺偃看着庄婵脸上的疤,心里紧的难受。
“不怪你,不要自责。”癔症发作不是人力能控制的。
宴清是她的字,周氏每次癔症发作就会到处寻找她,即使她在身边,有时候也认不出来,还是嚷嚷着要去找宴清。
“老师一直在京都帮忙打听大夫的事情。我相信,到了那里,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京都有最好的大夫,周氏的病,还有庄婵的疤,也许都有希望。
夕阳斜下,余晖绚丽,贺偃半隐在窗边,霞光斑驳的洒在她脸上。
她的眸底盛满了碎光和坚定,还有浅浅的疲惫。
庄婵忽然有些心疼。
贺偃生的香培玉篆,若是换上女装,定然倾国倾城,只要愿意,凭借她的才情相貌,可以有更好的未来。
可是她却将自己禁锢在男装中,强迫自己活成了一个男子。
“折风,你这几日没怎么好好休息,今晚别抄书了,好好歇息一晚吧。”
贺偃摇摇头,“去京都以后,很多地方都需要用银子。”所以,她还不能歇息。
“我给娘亲喂了安眠的药丸,麻烦你今晚帮我照看一下她。我要去隔壁房间继续抄书。”
庄婵有些担忧。
“到了京都以后,你要帮我们找大夫,要准备会试,要寻找你舅舅的案件真相,那么多事需要做,如此下去,身子会吃不消的。”
这些事她帮不上忙,有心无力。
贺偃默了一下,低声道:“无妨,我能撑住。”
有些路,既然选了,不管多难,都要坚持走下去。 夜已深,万物寂静。
“咚——咚,咚,咚——”
打更人的铜锣声蓦然划破黑夜,惊飞了树枝上的鸟雀。
贺偃正在屋内秉烛抄书,听到敲锣声,放下手中的狼毫,捏了捏酸胀的手指。
四更了,该休息了。
她正准备起身洗漱,忽然闻到一阵异香,顿时双眼发黑,浑身无力,整个人摇摇欲坠,歪歪斜斜地趴在桌子上昏迷了过去。
一个带着一张银色狐狸面具的黑衣人闪身出现在屋里,他走到贺偃身边,伸手摩挲了一下贺偃的脸,发出一声极低的浅笑声。
“这张脸皮,真好看。”
※
林筠曦伏在镇子中最高的屋顶上,借着皎洁月色,盯着寂静黑沉的小镇,双眼炯炯有神。
他今夜的目的就一个:抓住通缉犯玉面狐,明早去衙门领八百两赏银。
揣着银子,去京都找到平安侯,狠狠在平安侯面前告绝地一状。
这马,太坑主人了!
林筠曦还在胡思乱想之际,一个黑衣人扛着一个长长的灰色布袋,在一条小巷子里飞跑,奔到巷子尽头,几步跃上了屋顶,朝着城门外奔去。
林筠曦将黑衣人在屋顶上飞奔的动作看得清清楚楚,虽没看到脸,但看体形和身量,和通缉令上描述的玉面狐基本一样。
他飞身追了过去。
※
贺偃在一阵颠簸中醒来,恶心想吐。
昏迷前的记忆翻涌而上,让她头疼欲裂。
发现自己被人装在了布袋里,正被人扛着狂奔。
她冷静异常地去摸自己一直藏在袖子里的短刀,这才发现,四肢无力,想张嘴呼救,也发不出声音,身体里有种异常的感觉在四处游荡。
有人给她用了魅药。
这让她又惊又恼。
她自小女扮男装,自认为和男子并无两样,加上庄婵一直扮成她的娘子,没人识破过她的女子身份。
这贼人居然劫持了一个男人?
几乎是电光石火之间,她猛然想到了城墙上贴的通缉令。
她闭上眼睛,努力在脑子里思索,若是这贼人是玉面狐,定会对她下毒手。
庄婵和周氏还等着她回去,还有那么多事没做完,要怎么样才能活下去?
“畜生,哪里跑?!”
“把人给我放下!”
“小爷我今日抓到你,非要剥了你的皮!”
贺偃听到后方传来叫一阵叫骂声,声音明朗,底气十足,莫名有些耳熟。
她努力回忆这个声音的主人,体内那个异常的感觉却再次袭来……
她闭眼攥拳,努力克制住自己,不让自己的思绪崩溃。
※
黑衣人扛着布袋,一路上脚步不减分毫。
林筠曦一口气追到郊外,很是惊诧,此人的轻功居然如此厉害。
他抽出腰间软剑,猛然提了一口气,牟足劲大喝一声,飞身跃到黑衣人面前,这才发现,黑衣人带了一张银色狐狸面具,和通缉令上的一模一样。
果然是玉面狐。
林筠曦寒着脸,持剑呼啸而去。
玉面狐一手扛着布袋,一手接招,过了几招后,不敌林筠曦的攻势,右边胳膊被划了一剑,顿时血肉翻飞。
他直接将肩膀上的布袋扔了出去。
林筠曦慌忙上去接住布袋。
再一抬眼,玉面狐已经不见踪迹了。
他气得狠狠跺了跺脚,愤恨地骂了一句:畜生,小爷我早晚要抓住你。
骂完,解开布袋,将里面的人拖了出来。
借着溶溶月色,这才发现,布袋里的人居然是白天遇到的贺偃。
少年冷清的五官在月色下镀上一层淡光,如玉雕般精致,脸上红的异常,双目紧闭,双手正在狠狠握拳。
林筠曦倒吸一口气,贺偃这皮相,在月下,简直美的没话说。
都说玉面狐只劫俊俏公子,当真不假。莫说玉面狐,就是自己,这会也有点心神紊乱。
贺偃的意识已经涣散了一半,觉察到有人把她拖出了布袋,努力拉回思绪,睁眼对上林筠曦的脸。
想要求救,张嘴试了几次,无法发出声音。
林筠曦见贺偃神态诡异,瞬间明白了:玉面狐给贺偃下了药!
他压下眉眼,沉声道:“贺偃,坚持住!”
说完,用尽全身功力,抱着贺偃往河边飞去。
贺偃躺在林筠曦的怀里,努力克制住自己不去碰林筠曦,压抑到指尖发抖,眼见着即将失控。
林筠曦大惊失色,迅速跳进了河里。
三月的天,虽然已经转暖,入夜的河水还是很凉。
泡了接近半个时辰,贺偃体内的不适感总算全部消失了,药力也过去了。
她能说话了,声音也再次恢复了以往的清冷。
“少侠,刚才……差点冒犯了你……”
“实在抱歉。”
“贺偃,你吓死小爷了。”林筠曦卸下绷紧的精神,感叹道:“你一个公子哥,长得这么好看,真是造孽。”
“我刚才一直在想,万一你药效不散,小爷我是从了,还是不从?”
“你我相识一场,不能见死不救,可我若是因为救你失了清白,以后怎么做人?”
“小爷我虽然发过誓,这辈子绝不喜欢任何姑娘,也不娶妻,可我也没说要喜欢男人。”
“幸好,幸好。你的药力过去了。”
他连续感叹这么多,也不知道是夸还是贬,贺偃一时间有些无语。
她为了更好的女扮男装,曾经试过戴人皮面具,奈何脸皮太薄,不管戴什么样的面具,最终都会长出成片的疹子,最后只好放弃了这个想法。
来这里之前,怎么也没想到,这个镇子有个专门劫俊俏公子的恶人。
她默了片刻,开口道:“少侠,可否将我放下?”
林筠曦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因为贺偃太瘦弱,在水里抱着实在没什么重量,他还一直保持着抱着对方的姿势。
慌忙将人放了下来。
贺偃努力在水中站稳后,不动声色地往后退了两步。
“少侠,刚才幸得你相救,实在感激不尽。在下定当永佩洪恩,万劫不忘。”
林筠曦得意一笑。
“小爷我向来救人不求回报。”
“贺偃,我们一天相遇两次,说明有缘。”
“你别总是少侠少侠地喊我,我说了,我叫林筠曦。你直接唤我的名字即可。”
“对了,你今年年龄几何?”
贺偃交友甚少,极少与外人说自己的个人之事。
想到林筠曦是救命恩人,不好不回答。
“十八。”
林筠曦闻言,喜得眉飞色舞。
“贺偃,你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书生,又长得比花/魁好看,出门在外多不安全。”
“从前,好看的姑娘要懂得保护好自己。如今世风日下,好看的男子也要懂得保护好自己。”
“我觉得咱俩挺有缘分,我今年十九,比你年长一岁,不如我们结拜,你认我当大哥如何?”
他见到贺偃的第一面,就觉得特别顺眼,这会一时兴起,干脆提出结拜。
“以后,我护着你。”越想越是满意自己的决定,兴奋地拍了一下贺偃的肩膀。
他手劲极大,贺偃被他拍的在水里趔趄了半步,差点摔倒。
她用力扒开林筠曦的大手。
“少侠,你的好意我心领了。我还要赶去京都参加会试,实在不便留在这里结拜。”
会试通常都在三月,因为打仗的原因,元贞皇帝把今年的会试推迟到了十月份。
贺偃一口拒绝了结拜之事,林筠曦浑然没注意。
“太巧了,我也要去京都。”
“你说这算不算上天注定的缘分?”
“不如我们同行如何?”
“我这次是去京都找结拜大哥喝酒的。”
“对了,我的结拜大哥是平安侯,认我当大哥,保你不吃亏。”
“你去参加会试,考官知道你认识平安侯,必然会对你另眼相看。”
贺偃抿唇不语。
这个救命恩人武艺高强、活泼率真。
就是话有点多,喜欢吹嘘,为了强行当结拜大哥,什么都敢吹。
连平安侯是他大哥这话也敢说出口。
林筠曦见贺偃神色复杂,以为他在慎重考虑。
“小爷我从不随便和人结拜,你是我认识的人中,第二个想要结拜的。”
“贺偃,你还犹豫什么?”
贺偃抬眼看了一下林筠曦。
月光下,少年郎神采飞扬,意气风发,是个标准的的俊俏郎君。
她实在不明白,林筠曦为何非要缠着自己结拜。
“结拜就不必了,既然你比我年长一岁,我以后喊你夏侯大哥便是。”
“还有,我们不如先上岸再说。”
“我现在有点冷。”
林筠曦这才发现,两个人还站在水里说话。
贺偃的唇色有些发白。原本瓷玉一样的脸,更白了。
他慌忙拉着贺偃往岸上走。
贺偃下意识地想闪躲,却被林筠曦扯着胳膊,连拉带拽,拖到了岸边。
上岸后,两个人的衣服一直在往下滴水。
贺偃觉得有些尴尬。
她平日一直用纱布缠住心口的位置,穿衣服看不出来,这会湿漉漉的衣服贴在身上,心口位置稍微有些凸出。
她微微含着身子,站在一边,努力不让林筠曦看出异样。
林筠曦并未留心贺偃的小动作,他站在岸边,极目远望,蹙眉道:
“贺偃,我不认识路,你知道怎么回镇上吗?”
贺偃以为林筠曦一路跟着玉面狐出来,定然认识路。
有些不解。
“你怎么会不知道?”
林筠曦右手握拳,放在嘴巴上,清了清嗓子。
“我一到晚上就容易迷路,不认识方向。只有在白天的时候才能根据太阳辨别方向。”
说的理直气壮。
贺偃微微惊诧以后,哑然失笑。
“我也不知道。我被扛着出来的,并未看到来时的路。”
她小时候养过公鸡,只知道公鸡晚上不认识路,没想到林筠曦和公鸡一样,到了晚上就成了路盲。
林筠曦沉吟思考了片刻。
“我出来的时候大概是丑时一刻,这会距离天亮应该还有两个多时辰,不如我们找个山洞歇息一夜,将衣服烤干,明早再回镇上,如何?”
贺偃环视一圈,荒郊野外,毫无人气,阴森的可怕。
她点点头。
“好。”
“我说了,我有银子。银子在我的骏马身上,它跑了。”
“你们放了我,我找到我的马,付你们双倍的银子。”
“你的马带着银子跑了?怎么?你的马是妖精变的?卷款逃跑了?”
“骗谁呢!”
“我看你平白长了这么大的个头,吃白食就算了,脑瓜也不好使,在这里满口胡言乱语,信口雌黄。”
“真是可恶!走,跟我们一起去见官!”
金阳镇的吉祥酒楼门口闹哄哄地聚集了一群人。
两个伙计拧着一个青衣少年,吵吵嚷嚷着要报官。
少年莫约十九岁上下,长得眉眼浓黑,双目清澄,一身遮掩不住的意气风发。
整个人如夏季的青竹,俊爽又干净。
只是这会被两个伙计拧着胳膊,略显狼狈。
三个人一路推搡拉扯着往县衙方向走去,两边围观之人指指点点。
林筠曦恨不得把头埋到土里去。
真是奇耻大辱。
他堂堂山海楼的小少主,居然被人当成吃白食的,还要被拧去报官。
这事传出去,以后没脸在江湖混了。
山海楼可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三大门派之一。
太窝囊了!
更气的是,他出门前信誓旦旦地朝着父兄发誓,出门闯荡,绝不会借用山海楼的任何势力,更不会找山海楼要一个铜板。
这会儿,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小镇上,孤立无援。
“我把我腰间的软剑抵押给你们。”
“我看城门有带赏金的通缉令,你们先放了我,给我一天的时间,我去抓通缉犯换赏银,然后过来把钱付了,再把剑赎走。”
“你想什么呢?你那剑像纸一样薄,一看就是个没用的玩意。放了你,你跑了,去哪里找你去!”
林筠曦见两个小伙计软硬不吃,欲哭无泪。
思来想去,对着其中一个小伙计低声道:
“别送我去衙门,我认识平安侯。”
“你想办法帮我飞鸽传书给京都的平安侯,我保证,平安侯收到信,立马安排人给我送银子。”
“事后,我额外给你一百两银子当赏钱。”
小伙计如看傻子一般看着林筠曦,扬高了声音,对着周围人道:
“大家伙都来看看……这位公子长得人模人样,却是个十足十的骗子。”
“吃饭没钱付,口口声声说只要他写封信,平安侯就派人给他送钱。”
“还大言不惭地说,事后赏我一百两银子。”
这话让周围的人哄然大笑起来。
平安侯是谁?是大丰国最厉害的侯爷。
大丰北面连接北荣国; 南边连接南疆国;东边是东海;西边是高耸入云的山脉,是一个天然屏障。
平安侯乌沐原本驻守滇州,负责守卫大丰国的南大门,主要是防止南疆作乱。
去年,大食族侵袭大丰国和北荣国的交界处。
两国打了上百年的仗,向来不和。
在面对大食族的入侵,平安侯代表大丰出使北荣,和北荣皇帝约定:暂时放下干戈,联手对抗外敌。
东瀛的倭寇见两国忙着对抗大食族,趁机在东海岸边滋扰生事。
平安侯独身前往东海,说动了海上最大的倭寇狄布,让他对付东瀛倭寇,守住了两国的东海岸,让两国能够专心对抗大食族。
北荣皇帝为表感谢,赠送给平安侯一匹极通人性的顶级骏马。
而后,平安侯又带兵北上对抗大食族。
两国和大食族的这一仗打得极为艰难,大食族人带了很多装着火药的可怕武器,大丰和北荣皆损失惨重。
伏尸百万,血流成河。
最后,靠着平安侯设计出来的凤火炮和燧发火铳,这才打的大食族狼狈而逃。
北荣和大丰总算再次恢复了太平。
北荣皇帝事后赞叹:有平安侯,是大丰之幸。
上个月,平安侯凯旋回京的时候,京都百姓夹道欢迎,元贞皇帝率百官亲自到城门迎接。
现在,平安侯正在京都接受皇帝的嘉奖。
平安侯是大丰百姓心中不可玷污的神。
林筠曦一个吃白食的人,居然敢说自己认识平安侯,这简直是对平安侯的亵渎。
“小公子,看你年纪轻轻,怎么这么敢吹牛?”
“既然认识平安侯,你倒是说说,你什么来头?”
“平安侯向来廉洁奉公,可没你这种吃白食的朋友。”
有人高声讥讽道:“你不如说平安侯是你大哥,看看这两位小伙计会不会放了你?”
林筠曦又气又恼。
他真想说,平安侯乌沐的确是我大哥,是我的结拜大哥!
带着我的包裹跑掉的那匹马叫绝地,就是北荣皇帝送给平安侯,平安侯又送给我的骏马!
若不是绝地太通人性,也不会因为我说了它几句就跑了。
可是,这群人认定了他是吃白食的骗子。
他若是敢这么说,这群人定然觉得他玷污了平安侯的名声,每人一口唾沫,能把他淹死。
他只好继续做伏小状,放软语气和两个伙计商量用软剑抵押饭钱的事情。
对面忽然飞奔来一辆马车,拉车的骏马似乎受了惊吓,一路横冲直撞。
街上众人躲闪惊呼。
林筠曦一个用力,挣脱伙计的束缚,飞身上前,几个跃步跳上了马背,狠狠勒住了缰绳。
疯马狂奔嘶鸣了一会,终于停了下来。
街上之人纷纷拍手叫好。
两个伙计愣在了原地。
他们没想到这个吃白食的年轻公子身手如此了得,刚才被拧着居然没反抗。
林筠曦勒住受惊的马,扭头掀开马车帘子,只见里面躺着一个昏迷的妇人,四十岁上下,身材消瘦,面色蜡黄。
他摸了一下妇人的鼻息,还好,只是昏迷,并无大碍。
眼前这一幕让两个伙计面面相觑,纠结着要不要继续拧着林筠曦去报官。
正在这时,远处飞奔来一个书生打扮的白衣少年。
少年飞奔到马车边,跳进马车,见里面的人并无大碍,深深松了一口气。
“在下贺偃,感谢少侠出手相助。”他对着林筠曦诚恳地行了一个礼。
林筠曦这才注意到,白衣少年十八岁上下,身材消瘦,五官清雅,声音如碎冰撞瓷碗一般清脆。
气质冷的如雪山上万年不化的寒冰,说着感谢之词,脸上却毫无波澜。
偏偏如此冷淡之人,长了一双标致的桃花眼,里面如荡漾的春水,波光潋滟。
本应多情的桃花眼配上清冷的气质,像雪后的皎月。
明知道冷,还是让人忍不住想要一窥风华。
现在正是三月,暖风拂面,林筠曦清晰地听到了自己的呼吸声、心跳声、还有耳边的风声。
他的耳尖被吹得有些发烫,整颗心和呼吸全乱了。
好半天才收回神,挠挠头,支支吾吾道:
“那个……先别谢我。能不能先借我点银子,把饭钱付了……回头,我想办法还你。”
说完,看了一眼路边站着的两个伙计。
贺偃随着林筠曦的视线看去,瞬间反应了过来。
二话不说,走过去询问情况后,爽快地把钱付了。
伙计收了钱,笑脸盈盈的离开了。
围观之人见伙计走了,疯马也降服了,没热闹可看了,三三两两地散去了。
人群散尽后,林筠曦觉得即将丢尽的颜面,总算挽回了一点点。
“我叫林筠曦。”
“贺偃,今日幸好有你……不然,小爷我刚才差点丢死人了。”
贺偃暗暗打量了一下林筠曦,穿的是上等的雨丝锦,双眸明澈,气质不凡,不像是穷苦贫困之人。
更不像大奸大恶之人,应该是出门遇到意外,才没银子付账的。
“少侠,这个荷包你先收下,权当是我的一片心意。感谢你今日出手救了我娘亲。”贺偃解下腰间荷包递了过去。
林筠曦垂首看着贺偃手里的荷包。
此番此景,怎么看都有点挟恩要钱的意思。
“不用,我不能要你的荷包。今日多谢你解围,你住哪里,明日我去找你还钱。”
贺偃抬眸看着林筠曦,微微摇头。
“我并非这里人,只是路过此处。少侠不必还钱,也不必介怀。”
“若是少侠觉得过意不去,你救了我娘亲一命,我帮你付了饭钱,算是互不相欠了。”
林筠曦见贺偃说话坦荡直接,不好继续纠缠,爽朗一笑。
“好!听你的。山高水长,有缘再见。”
说完,对着贺偃拱拱手便离开了。
贺偃跳上马车,塞了一颗药丸在马车中的妇人口中,驾着马车匆匆离开了。
※
林筠曦一路朝着城门走去。
路上一直在庆幸,得亏这个镇子偏僻,若是遇到熟人,以后定然没脸见人了。
走到城门口,站在城墙上贴的通缉令下,定住了脚。
【通缉犯玉面狐,身高七尺七三,体形消瘦,现身时必带银色狐狸面具,只劫俊俏公子,受害人常被开膛破肚,面容全毁,弃尸河岸。】
【此人罪大恶极,若能捉到玉面狐者,赏银八百两!】
林筠曦认真看了一下通缉令上的银色狐狸面具,暗暗记在了心里。
能为民除害,还能挣到八百两银子,这活,能干。
※
贺偃驾着马车回到住的客栈,一个右脸带着烧伤疤痕的年轻女子,正绞着手帕,在客栈门口左右张望,面带焦虑。
见到贺偃驾车回来,慌忙迎了上去。
“娘亲没事吧?”
“没事,虚惊一场。”
贺偃将马车停好,把里面的妇人背到房间的床榻上安置好,庄婵见周氏安全无事,只是昏睡,叹息了一声。
“她今日发病的时候,用簪子戳了马屁股,说要去找宴清。”
“都怪我,出去买东西没锁好门。”
贺偃细心为妇人掖好被子,抬眸看向庄婵。
庄婵今年十九,娇艳如海棠,正是女子的好年华。
只是右脸被烧伤的疤痕覆盖了,泛红的皮肉错综蜿蜒,有些狰狞。
贺偃看着庄婵脸上的疤,心里紧的难受。
“不怪你,不要自责。”癔症发作不是人力能控制的。
宴清是她的字,周氏每次癔症发作就会到处寻找她,即使她在身边,有时候也认不出来,还是嚷嚷着要去找宴清。
“老师一直在京都帮忙打听大夫的事情。我相信,到了那里,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京都有最好的大夫,周氏的病,还有庄婵的疤,也许都有希望。
夕阳斜下,余晖绚丽,贺偃半隐在窗边,霞光斑驳的洒在她脸上。
她的眸底盛满了碎光和坚定,还有浅浅的疲惫。
庄婵忽然有些心疼。
贺偃生的香培玉篆,若是换上女装,定然倾国倾城,只要愿意,凭借她的才情相貌,可以有更好的未来。
可是她却将自己禁锢在男装中,强迫自己活成了一个男子。
“折风,你这几日没怎么好好休息,今晚别抄书了,好好歇息一晚吧。”
贺偃摇摇头,“去京都以后,很多地方都需要用银子。”所以,她还不能歇息。
“我给娘亲喂了安眠的药丸,麻烦你今晚帮我照看一下她。我要去隔壁房间继续抄书。”
庄婵有些担忧。
“到了京都以后,你要帮我们找大夫,要准备会试,要寻找你舅舅的案件真相,那么多事需要做,如此下去,身子会吃不消的。”
这些事她帮不上忙,有心无力。
贺偃默了一下,低声道:“无妨,我能撑住。”
有些路,既然选了,不管多难,都要坚持走下去。 夜已深,万物寂静。
“咚——咚,咚,咚——”
打更人的铜锣声蓦然划破黑夜,惊飞了树枝上的鸟雀。
贺偃正在屋内秉烛抄书,听到敲锣声,放下手中的狼毫,捏了捏酸胀的手指。
四更了,该休息了。
她正准备起身洗漱,忽然闻到一阵异香,顿时双眼发黑,浑身无力,整个人摇摇欲坠,歪歪斜斜地趴在桌子上昏迷了过去。
一个带着一张银色狐狸面具的黑衣人闪身出现在屋里,他走到贺偃身边,伸手摩挲了一下贺偃的脸,发出一声极低的浅笑声。
“这张脸皮,真好看。”
※
林筠曦伏在镇子中最高的屋顶上,借着皎洁月色,盯着寂静黑沉的小镇,双眼炯炯有神。
他今夜的目的就一个:抓住通缉犯玉面狐,明早去衙门领八百两赏银。
揣着银子,去京都找到平安侯,狠狠在平安侯面前告绝地一状。
这马,太坑主人了!
林筠曦还在胡思乱想之际,一个黑衣人扛着一个长长的灰色布袋,在一条小巷子里飞跑,奔到巷子尽头,几步跃上了屋顶,朝着城门外奔去。
林筠曦将黑衣人在屋顶上飞奔的动作看得清清楚楚,虽没看到脸,但看体形和身量,和通缉令上描述的玉面狐基本一样。
他飞身追了过去。
※
贺偃在一阵颠簸中醒来,恶心想吐。
昏迷前的记忆翻涌而上,让她头疼欲裂。
发现自己被人装在了布袋里,正被人扛着狂奔。
她冷静异常地去摸自己一直藏在袖子里的短刀,这才发现,四肢无力,想张嘴呼救,也发不出声音,身体里有种异常的感觉在四处游荡。
有人给她用了魅药。
这让她又惊又恼。
她自小女扮男装,自认为和男子并无两样,加上庄婵一直扮成她的娘子,没人识破过她的女子身份。
这贼人居然劫持了一个男人?
几乎是电光石火之间,她猛然想到了城墙上贴的通缉令。
她闭上眼睛,努力在脑子里思索,若是这贼人是玉面狐,定会对她下毒手。
庄婵和周氏还等着她回去,还有那么多事没做完,要怎么样才能活下去?
“畜生,哪里跑?!”
“把人给我放下!”
“小爷我今日抓到你,非要剥了你的皮!”
贺偃听到后方传来叫一阵叫骂声,声音明朗,底气十足,莫名有些耳熟。
她努力回忆这个声音的主人,体内那个异常的感觉却再次袭来……
她闭眼攥拳,努力克制住自己,不让自己的思绪崩溃。
※
黑衣人扛着布袋,一路上脚步不减分毫。
林筠曦一口气追到郊外,很是惊诧,此人的轻功居然如此厉害。
他抽出腰间软剑,猛然提了一口气,牟足劲大喝一声,飞身跃到黑衣人面前,这才发现,黑衣人带了一张银色狐狸面具,和通缉令上的一模一样。
果然是玉面狐。
林筠曦寒着脸,持剑呼啸而去。
玉面狐一手扛着布袋,一手接招,过了几招后,不敌林筠曦的攻势,右边胳膊被划了一剑,顿时血肉翻飞。
他直接将肩膀上的布袋扔了出去。
林筠曦慌忙上去接住布袋。
再一抬眼,玉面狐已经不见踪迹了。
他气得狠狠跺了跺脚,愤恨地骂了一句:畜生,小爷我早晚要抓住你。
骂完,解开布袋,将里面的人拖了出来。
借着溶溶月色,这才发现,布袋里的人居然是白天遇到的贺偃。
少年冷清的五官在月色下镀上一层淡光,如玉雕般精致,脸上红的异常,双目紧闭,双手正在狠狠握拳。
林筠曦倒吸一口气,贺偃这皮相,在月下,简直美的没话说。
都说玉面狐只劫俊俏公子,当真不假。莫说玉面狐,就是自己,这会也有点心神紊乱。
贺偃的意识已经涣散了一半,觉察到有人把她拖出了布袋,努力拉回思绪,睁眼对上林筠曦的脸。
想要求救,张嘴试了几次,无法发出声音。
林筠曦见贺偃神态诡异,瞬间明白了:玉面狐给贺偃下了药!
他压下眉眼,沉声道:“贺偃,坚持住!”
说完,用尽全身功力,抱着贺偃往河边飞去。
贺偃躺在林筠曦的怀里,努力克制住自己不去碰林筠曦,压抑到指尖发抖,眼见着即将失控。
林筠曦大惊失色,迅速跳进了河里。
三月的天,虽然已经转暖,入夜的河水还是很凉。
泡了接近半个时辰,贺偃体内的不适感总算全部消失了,药力也过去了。
她能说话了,声音也再次恢复了以往的清冷。
“少侠,刚才……差点冒犯了你……”
“实在抱歉。”
“贺偃,你吓死小爷了。”林筠曦卸下绷紧的精神,感叹道:“你一个公子哥,长得这么好看,真是造孽。”
“我刚才一直在想,万一你药效不散,小爷我是从了,还是不从?”
“你我相识一场,不能见死不救,可我若是因为救你失了清白,以后怎么做人?”
“小爷我虽然发过誓,这辈子绝不喜欢任何姑娘,也不娶妻,可我也没说要喜欢男人。”
“幸好,幸好。你的药力过去了。”
他连续感叹这么多,也不知道是夸还是贬,贺偃一时间有些无语。
她为了更好的女扮男装,曾经试过戴人皮面具,奈何脸皮太薄,不管戴什么样的面具,最终都会长出成片的疹子,最后只好放弃了这个想法。
来这里之前,怎么也没想到,这个镇子有个专门劫俊俏公子的恶人。
她默了片刻,开口道:“少侠,可否将我放下?”
林筠曦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因为贺偃太瘦弱,在水里抱着实在没什么重量,他还一直保持着抱着对方的姿势。
慌忙将人放了下来。
贺偃努力在水中站稳后,不动声色地往后退了两步。
“少侠,刚才幸得你相救,实在感激不尽。在下定当永佩洪恩,万劫不忘。”
林筠曦得意一笑。
“小爷我向来救人不求回报。”
“贺偃,我们一天相遇两次,说明有缘。”
“你别总是少侠少侠地喊我,我说了,我叫林筠曦。你直接唤我的名字即可。”
“对了,你今年年龄几何?”
贺偃交友甚少,极少与外人说自己的个人之事。
想到林筠曦是救命恩人,不好不回答。
“十八。”
林筠曦闻言,喜得眉飞色舞。
“贺偃,你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书生,又长得比花/魁好看,出门在外多不安全。”
“从前,好看的姑娘要懂得保护好自己。如今世风日下,好看的男子也要懂得保护好自己。”
“我觉得咱俩挺有缘分,我今年十九,比你年长一岁,不如我们结拜,你认我当大哥如何?”
他见到贺偃的第一面,就觉得特别顺眼,这会一时兴起,干脆提出结拜。
“以后,我护着你。”越想越是满意自己的决定,兴奋地拍了一下贺偃的肩膀。
他手劲极大,贺偃被他拍的在水里趔趄了半步,差点摔倒。
她用力扒开林筠曦的大手。
“少侠,你的好意我心领了。我还要赶去京都参加会试,实在不便留在这里结拜。”
会试通常都在三月,因为打仗的原因,元贞皇帝把今年的会试推迟到了十月份。
贺偃一口拒绝了结拜之事,林筠曦浑然没注意。
“太巧了,我也要去京都。”
“你说这算不算上天注定的缘分?”
“不如我们同行如何?”
“我这次是去京都找结拜大哥喝酒的。”
“对了,我的结拜大哥是平安侯,认我当大哥,保你不吃亏。”
“你去参加会试,考官知道你认识平安侯,必然会对你另眼相看。”
贺偃抿唇不语。
这个救命恩人武艺高强、活泼率真。
就是话有点多,喜欢吹嘘,为了强行当结拜大哥,什么都敢吹。
连平安侯是他大哥这话也敢说出口。
林筠曦见贺偃神色复杂,以为他在慎重考虑。
“小爷我从不随便和人结拜,你是我认识的人中,第二个想要结拜的。”
“贺偃,你还犹豫什么?”
贺偃抬眼看了一下林筠曦。
月光下,少年郎神采飞扬,意气风发,是个标准的的俊俏郎君。
她实在不明白,林筠曦为何非要缠着自己结拜。
“结拜就不必了,既然你比我年长一岁,我以后喊你夏侯大哥便是。”
“还有,我们不如先上岸再说。”
“我现在有点冷。”
林筠曦这才发现,两个人还站在水里说话。
贺偃的唇色有些发白。原本瓷玉一样的脸,更白了。
他慌忙拉着贺偃往岸上走。
贺偃下意识地想闪躲,却被林筠曦扯着胳膊,连拉带拽,拖到了岸边。
上岸后,两个人的衣服一直在往下滴水。
贺偃觉得有些尴尬。
她平日一直用纱布缠住心口的位置,穿衣服看不出来,这会湿漉漉的衣服贴在身上,心口位置稍微有些凸出。
她微微含着身子,站在一边,努力不让林筠曦看出异样。
林筠曦并未留心贺偃的小动作,他站在岸边,极目远望,蹙眉道:
“贺偃,我不认识路,你知道怎么回镇上吗?”
贺偃以为林筠曦一路跟着玉面狐出来,定然认识路。
有些不解。
“你怎么会不知道?”
林筠曦右手握拳,放在嘴巴上,清了清嗓子。
“我一到晚上就容易迷路,不认识方向。只有在白天的时候才能根据太阳辨别方向。”
说的理直气壮。
贺偃微微惊诧以后,哑然失笑。
“我也不知道。我被扛着出来的,并未看到来时的路。”
她小时候养过公鸡,只知道公鸡晚上不认识路,没想到林筠曦和公鸡一样,到了晚上就成了路盲。
林筠曦沉吟思考了片刻。
“我出来的时候大概是丑时一刻,这会距离天亮应该还有两个多时辰,不如我们找个山洞歇息一夜,将衣服烤干,明早再回镇上,如何?”
贺偃环视一圈,荒郊野外,毫无人气,阴森的可怕。
她点点头。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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