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舅二三事
三舅二三事(散文)
三舅87岁,三舅妈86岁,他们夫妻俩身体硬朗,精神矍铄。三舅生于1932年,读过私塾,有些文化。三舅年轻时,曾经到外地当铁路工人,后放心不下父母,便跑回农村老家务农。1957年,三舅与我三舅妈结婚。当时是经过媒人撮合,他们才走到一起的。当年也没有领结婚证。夫妻俩风雨同舟,一路走来,有苦同吃,有难同当,有福同享,先后养育三男一女。如今女儿出嫁,大儿子在深圳发展,二儿子和三儿子当了教师。子女们都有了归宿。他们感到很高兴。
上世纪70年到末之至80年代初,三舅还在村里当民办教师,教语文和算术,受到学生欢迎。后来因为没有文凭和工资低等原因,离开学校,继续与三舅妈种地、栽果树等,发展经济作物,收入不菲。上了年纪后,在子女的关照下,不再下地劳作。便轮流到老大、老二、老三家住。
三舅是个爱学习的人,一有空就看书、读报、听收音机,了解关心国家大事,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
前年,村里举行村委会领导班子选举。他接到通知后,与三舅妈从福泉市二儿子家乘车100多公里赶到选举现场,与三舅妈一道,分别在投票箱上慎重地地各投上了一票。二儿子埋怨他,为投这一票跑这大老远,值得吗?他却说,民主选举村委会领导班子,作为选民的我们,有这个权利,谁也剥夺不了,能参加选举是公民的义务和职责,跑这大老远,很值得的。二儿子一看说不过父亲,也只好作罢。
去年3月,三舅跑到律师事务所找到律师,说要告一个欠了他3000元、快两年了仍然不归还欠款的人。他说,我经常看法律书等,知道此类诉讼的诉讼时效只有两年,如果超过两年就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欠款。律师为他写了诉状,他到法院提起诉讼,最后,打赢了官司,拿回3000元钱。
去年12月,三舅做出了一件很有意义的事,令子女们有些啼笑皆非,却又合情合理。原来,他领着三舅妈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说要求登记结婚。他对工作人员说,我与老伴1957年结婚,60多年来,我们属于“非法同居”,我们的婚姻始终没有得到国家的认可,现在我们快要“入土”了,要向社会证明我们的婚姻是合法的。他的一番话感动了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便及时安排他们照相,为他们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拿到红红的结婚证,三舅与三舅妈的笑容格外灿烂。当天,他们还到照相馆拍了结婚照。把其中一张很亲热的照片放大洗了三张,分别挂在三个儿子家的客厅里,他们那灿烂的笑容,温暖着儿子们的家和生活……
三舅的举动,表面上看是生活中的几件小事,但却是新中国成立后依法治国成果的缩影,其内涵丰富,意义不同凡响!
审阅:陈玉花
简评:用朴实的语言写了两位老人生活中的几件小事,折射出大主题。作品内容顺畅、真实、清晰 。
社会在进步,人们的思想觉悟和精神境界在提高 。生活在祖国的大家庭中,人民生活会越来越多好。
作者:雷远方
编辑:赵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