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些以卖证为生的协会组织越来越善于圈地自萌,开始声称“XX省心理咨询师协会按照国家人社部68号文件精神开展XX省心理咨询师能力水平认证工作”、“作为XX省心理健康服务行业协会,响应国家号召,及时推动心理疏导师职业能力水平等级认证”。
不明所以者看字面大概会认为这些协会组织已经获得了国家授权开展心理咨询师职业能力等级认证工作。
然而是这样吗?
当然不是!
2019年8月1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深化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发布了《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
要求对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关系不密切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逐步调整退出目录,对其中社会通用性强、专业性强、技术技能要求高的职业(工种),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实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推动企业等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这两类评价主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的认定。
此次变革,是此前既定政策的具体落实。
对于第三方评价机构的选拔。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属的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于2018年12月发布了《关于征集第三方评价机构的通告》。
通告中公布了20类开展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职业。
并明确了第三方评价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以人才培养评价服务为主要工作职责的企业或社会评价组织,无违法、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2.在拟开展评价的职业领域具有广泛的影响力,曾经参与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相关标准编制工作,有教学大纲和教材,有考核评价经验和基础条件,具有6年以上人才评价工作经历,累计5万人次以上的培训评价规模。
3.有专门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机构、专职工作人员、专家队伍及相应的场地和经费保障。
4.具有完善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质量管控措施,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不得以营利为最终目的。
5.自愿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管理。
2019年12月31日,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公布了11家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第三方评价机构名单。
这11家机构即日起开始与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接,先行在注册地开始试点工作。
与此同时,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还联合建立了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公示查询系统,对已在人社部和各地方人社部门备案的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公示。
系统中可以查询每一个获得人社部门备案的第三方评价机构的信息和获批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类别。
截止目前,在人社部和各地方人社部门备案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中,并没有任何一家机构获得心理咨询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资质。
所以,那些举着中央文件的大旗号称获准开展心理咨询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协会组织,都是在拉大旗扯虎皮,自吹自擂。
这些协会颁发的所谓心理咨询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都只是培训证明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