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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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曰无衣?与子同袍!”这句诗在今年广为人知。大家都知道它来自《诗经》中的《无衣》,这是《诗经·秦风》中的一首诗,它来自春秋时期的秦国。但很少有人知道它的具体来历,它的作者,以及为什么要创作这首诗。其实,它的问世与一段为众所熟知的历史有关。
在春秋五霸中,有一位楚庄王,他的名字叫熊侣。他的称霸比晋文公晚了几十年。在熊侣死后,楚国经历的六代君主,到了楚平王熊居的统治时期。楚平王昏溃而荒淫,他做了一件坏事,导致楚国后来陷入几十年的政治灾难。他在位第二年,为太子熊建娶了一个媳妇,是秦国宗室女,长得美艳动人,他一见之下便日思夜想,到了食不甘味、寝不安枕的程度。大臣费无忌投其所好,进言说:“大王看着好,干脆自己留着。再给太子另娶一女就是。”楚平王从谏如流,横刀夺爱,很快便与秦女生了一个儿子,起名叫熊珍。费无忌如此进言,一是为了讨好平王,二是因为他素未得到太子的信任。而这事发生之后,他明白太子将来继位后饶不了他,所以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在楚平王面前极力进谗言毁太子建,直到楚平王一道命令将太子发去守边。费无忌不放心,就对平王说:“大王夺了太子妃,太子必有怨气。他人在边防且手握兵权,要是哪一天跟各国诸侯里应外合,倒戈相向就麻烦了。大王要早做准备啊。”于是楚平王下令召太子回来,要杀他。太子建听到风声逃到宋国去了。楚平王就召来太子的老师伍奢当面斥责他教徒无方,把他关了起来,费无忌趁机进言,要楚平王杀了伍奢。而且,为了斩草除根,伍奢的两个儿子也召来一并杀掉。结果,只有伍奢的大儿子伍尚应召而来,二儿子伍子胥很聪明,闻风而逃。随后,楚平王杀了伍奢和伍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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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平王在位共计十三年,楚国陷入内忧外患。他死后,熊珍继位,就是楚昭王。当时,伍子胥已经投靠了吴国,深得吴王阖闾的信任。当时的吴国文有伍子胥,武有孙武,国势日强。为了争霸,吴国与楚国连年打仗。阖闾在位的第九年,吴军一举击溃了楚军,攻入楚都郢,取得大胜,楚昭王狼狈出逃。伍子胥为了泄愤,挖了楚平王的坟并鞭尸三百。不仅如此,伍子胥还促成了一件极其恶劣的事:让吴五阖闾强占了楚昭王的夫人,而他和孙武等人也分别强占了楚国大臣子常、司马成等人的妻子。这种做法使楚国人感到极大的耻辱,在吴国内部也遭到非议。当时的楚昭王如丧家之犬,东躲西藏。好在他身边有一班忠心耿耿的大臣,其中包括申包胥。为了复国,申包胥日夜兼程、千里迢迢地赶赴秦国,求秦国发兵救楚。一路之上,脚跟、脚底磨破裂开,鲜血直流。他只好撕破衣服包扎起来继续赶路。好不容易到了秦国,他拒不到驿馆,不吃不喝、衣衫褴褛地拖着两条血肉模糊的烂脚,站在秦国宫庭上,哭诉了七天七夜,求秦国出兵。秦哀公(一说秦桓公)睹之鼻酸泪下,感叹道:“楚国有如此贤臣,吴国竟然还想灭它。我要是有这样的大臣,哪会有亡国之忧啊。”说到动情处,哀公脱口赋诗一首: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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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秦哀公兵发楚国。在秦国的帮助下,楚昭王复国成功。楚昭王复国成为春秋五霸时代末期的著名历史事件,昭王也成为后世吹捧的一类典范,据称与他同时代的孔子表扬他“知大道”而“不失国”,还有一班正统史学家说他是“善败者不失国”。老实说,我看不出他有多么“知大道”,也不知他的“善败”体现在何处。但他的确是“不失国”,或者说失而复得。古人很看重这一点,因为不失国,则其一家一姓的宗庙“飨祀”就能得以延续,小可全其孝道,大可延续其统治,如此而已。但申包胥的忘我之举的确感动了秦国人,从而拯救了楚国。这成就了申包胥的千载美名,也激发了秦哀公的诗情,催生了这首传唱千古的《无衣》。几千年过去了,孔子、班固所吹捧的那些东西不知还能引起多少共鸣,但秦哀公的这首《无衣》在几千年以后,成为互助抗疫的口号,继续制造着感动。这一点,秦哀公当然无法预见,但他应该是乐见的,你说呢?